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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宠物猫狗的专属医疗保险

编辑:天心 时间:2020-02-06 来源: 安心人生

关爱宠物健康 爱宠人士必备

【投保须知】

1、宠物年龄:出生满120天-8周岁(含);

2、保障期间:3个月/6个月/1年;

3、购买份数:1份;

4、宠物类别:宠物猫/宠物狗

5、购买地区:中国大陆,请根据定点宠物诊疗机构清单所列医院覆盖范围按需购买。

【重要告知】

1.投保人:18周岁及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保险人:合法养宠的宠物主人,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3.被保险宠物:被保险人合法饲养的、年龄在120天-8周岁的宠物犬和宠物猫。

4.本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早为投保完成七日后零时生效。

5.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饲养的、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宠物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者在等待期届满后罹患疾病,因此在保险单中载明的宠物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6.等待期:一般疾病等待期30天,癌症、皮肤病、口腔疾病等待期90天,续保无等待期。被保险宠物在本合同生效前或等待期内已存在的疾病或症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7.免赔额与赔偿限额:每一只宠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保险期间3个月保险方案每次事故赔偿限额800元,累计赔偿限额2500元;

保险期间6个月的保险方案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200元,累计赔偿限额5000元;

保险期间1年的保险方案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0元,累计赔偿限额8000元;

8.赔付比例:在定点医院就医时赔付比例为60%;在其他已经办理了《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并可以出具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和合规的医疗收费收据的非定点医院就医时赔付比例为30%;

9.单次事故:遵从近因原则,以导致事故的一次起因作为单次事故依据,并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作为一次事故的起因,若一次近因无发生逻辑断裂的前提下,发生多个损失时间,则都计算进一次事故的损失金额;

10.购买本产品可以享受如下增值服务

11.投保时您需要按页面提示提供宠物各个角度的照片(两张照片大小总共不超过10M),投保完成后会有大地宠物医疗保险客服人员与您联系核实宠物信息:

(1)如上传照片不合格未承保,需要您重新下单上传照片;若是保司发现您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我们会联系您重新提供宠物照片;

(2)如核实后您的宠物不符合投保要求,将为您安排退保;

(3)若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获得赔偿;

(4)理赔时需提供宠物治疗照片,并能清晰识别与投保照片为同一宠物,否则将无法获得赔偿。

12.以下项目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狗粮及零食(包括处方粮、处方罐头等)、保健用品(例如洁齿棒、漱口水、去泪痕眼药水、美毛粉等)、防咬圈、牙刷、牵引绳、航空箱等;

(2)疫苗、驱虫药、非治疗所必需营养品(例如钙、微量元素、辅酶Q10、免疫增强类药物等、皮肤病外用药(皮肤外伤用药和皮肤病注射用药除外)、耳部眼部鼻腔口腔的外用药;

(3)非疾病原因的手术或处置项目(例如绝育、去势、剖腹产、立耳、断爪、割声带、美容、洗澡、剪指甲、拔耳毛、挤肛门腺等);

(4)挂号费、出诊费、寄养费、安乐费等非治疗必须项目;

(5)丢失、死亡或伤人(第三方责任);

(6)在购买本保险前或等待期内已存在的疾病和症状;

(7)超出单次补偿上限或超出保险期限内补偿上限;

(8)首次投保不承担“髋关节系统疾病”、“子宫蓄脓”相关治疗费用;

(9)本保险不承担宠物在养殖、销售、运输、寄养、训练等机构期间内发生的意外和疾病的费用;

13.本保险合同所有的页面文字描述为展示作用,具体保障方案等信息以购买成功后生成的保单为准,保险公司保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解释权利。

14.发票只能开具投保人抬头的电子发票,保司将会把电子发票发送至您投保时预留的手机中,请注意查收短信。

15.客户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声明:本人同意大地保险(指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及其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境内第三方基于为本人提供医疗服务、保单管理及保险理赔、客户服务等用途,可以收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本人提供的及享受大地保险服务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但法律禁止的除外。大地保险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6.本产品由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本产品承保、理赔、保全服务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温馨提示】

1.生效日期:T+7(T为投保当天)。具体起讫时间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2.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保单;

3.大地保险全国统一客服专线9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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